2019年7月2日,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聘任余宗远先生、梁明富为公司副总经理、程欣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核,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资格、提名程序及董事会决策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人员分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职务。
二○一九年七月二日
独立董事: 郑学军、杨守杰、阙友雄、曲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