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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 年5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9年5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东莞成立子公司建设光电产品生产制造基地的议案》 ,决议如下: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宝通”) 所租厂房(深圳高发科技园2号)所在园区列入城市更新计划,相关旧改工作已启动,为满足深圳恒宝通日常生产经营场所需要,同时推进实施深圳恒宝通做大做强规划,同意深圳恒宝通优化前期已决策相关方案,即在东莞成立子公司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东莞恒宝通”),建设光电产品生产制造基地项目。有关情况概要如下:

一、新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05号力合紫荆智能制造中心16栋

3、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4、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光电器件、仪器仪表、通信设备及器材、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5、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深圳恒宝通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1,000万元,持有100%股权。

二、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在东莞成立子公司东莞恒宝通暨建设光电产品生产制造基地项目

2、承办单位: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东莞市清溪镇力合双清创新基地紫荆制造中心第16 栋整栋(5 层共11,009.96平方米)

4、主要建设内容:购置东莞市力合双清创新基地紫荆制造中心第16 栋整栋(5 层共11,009.96平方米)并对厂房进行装修配套,引进先进的软硬件设备,通过对购置的厂房的装修改造及购置设备设立生产线。

5、项目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5,131.31万元,其中用于购置厂房及相应配套设施(含装修费用、中介费用、搬迁费用)8,506.93万元,设备购置3,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37.54万元,建设期利息86.64万元。资金由东莞恒宝通自筹12,131.31万元(含注册资本11,000万元及深圳恒宝通关联贷款),银行贷款3,000万元。

三、效益分析

从经济效益分析,本项目所得税前内部收益率IRR为21.27%,财务净现值NPV为5,840.71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为4.10年;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16.43%,财务净现值NPV为3,690.89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为4.66年,项目可行。

从社会效益分析,本项目的实施可以促进当地产业链结构更完善,打造东莞光通信产业集群。有利于东莞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并间接增加居民收入。项目实施后,会增加企业的收入,也会增加当地政府的税收,通过政府投资改善基础设施,提高文化教育水平从而使整个地区居民受益。因此,无论从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来说,均是有益的。本次控股子公司在东莞成立子公司东莞恒宝通暨建设光电产品生产制造基地,其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有利于本公司推进光电子产业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东莞成立子公司建设光电产品生产制造基地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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