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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电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19-037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公司金融资产分类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没有影响。

2019年8月21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新财务报表格式列报调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同时废止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基于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将公司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消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②持有至到期投资;③贷款和应收款项;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3)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影响。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公司在以后期间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均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列报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

①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②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

③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项目。

(2)利润表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等项目,调整“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列报顺序。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编报要求。

(四)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报表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要求。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公司金融资产分类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没有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

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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