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5,799,058.0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22,625.9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2,262.5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598,820.96元,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225,616.41 元。
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派发现金股利,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1912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764,800.00元。2019年度不用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9年 | 0 | 0.4 | 0 | 8,764,800 | 5,799,058.04 | 151.14 |
2018年 | 0 | 0 | 0 | 0 | 2,647,795.91 | 0 |
2017年 | 0 | 0 | 0 | 0 | 1,926,997.50 | 0 |
2019 年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1.14%。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总经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23)86568091联系传真:(0523)86551403联系电邮:tzlhwt@126.com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