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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8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履行审查、监督职能,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占该委员会人数的大多数,其中包括1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其中1次为现场会议,4次为通讯方式会议,全体委员会成员出席了会议。审议了关于年度财务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项议案。

三、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对本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阅读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加强沟通,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形成书面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报告期内,我们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一直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五、对其他重要事项的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并指导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及时沟通发现问题,并根据对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评估结果,督促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改进。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与管理层一起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梳理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建设,防范经营风险。

六、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恪守《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各项审计工作中建言献策,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法定职责。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陈武明、刘彬、李猛

2020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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