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独董【2020】07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舟山金枪鱼食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延期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内容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舟山金枪鱼食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马莉黛、许柳雄、王建文、王昭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