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就本次董事会《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采购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采购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采购事项。
独立董事:李红斌、郭鹏飞、王楠、罗焕塔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