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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湘财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0095)

2021年9月

股东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

为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以下事项希望得到您的配合与支持。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四、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投票办法: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会议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前终止登记,当会议登记终止后,未登记的股东不能参加现场投票表决。

2、计票程序:会议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3、议案获得通过的条件:本次会议的议案1、议案2须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3须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本公司根据表决结果做出股东大会决议。

五、公司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1年9月13日14时30分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22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会议厅主 持 人: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会议议程:

一、律师对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核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三、主持人公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和代表股数

四、主持人介绍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五、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六、审议议案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3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 选举监票人、宣布投票开始

九、 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十、 工作人员统计票数,监票人监票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二、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后的最终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三、会议闭幕

议案1: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明确对外融资事项审批权限,具体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决定公司债务类融资事项(发行债券除外)及相关资产抵押、质押担保事项(对外担保除外);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议案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

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公司拟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及新湖集团的其他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应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0)。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议案3: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2)。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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