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大名城: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7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1-06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所做出的合理预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俞培俤先生、俞锦先生、俞丽女士、俞凯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项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符合公司及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该等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公司第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对本项议案的审核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 (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兰州城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5900100%00不适用
合计5900100%00

成立时间:2021年7月29日法定代表人:赵海林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销售代理;工程管理服务;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供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南河北路608号27层2703室

2、股权结构:兰州城旭股权结构见下图: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兰州城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陈华云女士系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的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兰州城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内容

公司委托兰州城旭及其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预计年度总金额为人民币5900万元,委托期限自本次董事局会议审批批准之日起12个月。鉴于公司房地产业务遍及全国,为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同意兰州城旭可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不同区域房地产业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兰州城旭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物业及设备维护、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园艺服务、公共区域维护及其他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等;物业代理销售经纪业务;为案场销售提供协助服务;物业咨询服务、智能家居服务、为智能安保设备提供工程及维护服务等。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金额内,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决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公司将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执行情况进行披露。

(二)定价政策

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依

据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原则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项目物业的正常运行,有利于公司项目的运转及销售,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独立性均不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8月7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