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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诉讼调解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5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证券 代码:600089 公告编号:临2019-060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调解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民事调解书。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被告(反诉原告)。

? 涉案的金额:涉案金额为工程款306,461,442元、利息17,113,514.66元及相关诉讼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65,816,850.70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19日,公司就河南第一火电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火一)起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告,详见临2015-092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并于2016年8月30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告了河南火一增加诉讼请求的相关情况。

2019年6月12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疆高院)《民事调解书》((2015)新民一初字第00018号)。新疆高院已就河南火一起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二、诉讼调解情况

2019年6月12日公司收到新疆高院《民事调解书》((2015)新民一初字第00018号),经新疆高院主持调解,公司与河南火一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与河南火一同意以75,502万元作为塔国项目最终合同结算价(包含PC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及其他与塔国项目有关业务的全部款项),河南火一尚需承担因其未完成及未消缺塔国项目部分工程公司已自行或交由第三方实施而发生的费用1,502万元,相关款项相互折抵后,公司向河南火一支付50,796,850.7

元,公司于收到全额发票后120日内向河南火一支付完毕;河南火一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公司放弃其他反诉诉讼请求及河南火一开具的塔国项目合同履约保函项下的索赔权利。协议生效并履行完毕后,双方就塔国项目结算再无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本案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该诉讼影响公司当期利润-65,816,850.70元。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5日

? 备查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5)新民一初字第00018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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