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已于10月18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9月30日末的财务状况和截止2020年9月30日的经营成果,会计处理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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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