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已于8月16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会计处理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2、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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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