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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

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报告
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1-4

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的专项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110A003916号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公司”) 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同仁堂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3月27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110A004883号)。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同仁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编制同仁堂公司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同仁堂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专项说明所述信息与经我们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形成结论。在核查工作中,

我们结合同仁堂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

三、鉴证结论

经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同仁堂公司编制的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所述信息与经我们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

四、其他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同仁堂公司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本专项报告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报告仅供同仁堂公司披露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建彪 何姗姗
中国·北京二〇二四年 三月二十七日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现将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同仁堂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同仁堂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3年12月31日)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0,472,247.36
非流动资产合计10,472,247.36
资产总计10,472,247.36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总计
盈余公积8,550.74
未分配利润3,649,799.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658,350.43
少数股东权益6,813,896.93
股东权益合计10,472,247.3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0,472,247.36

(续)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3年度)影响金额
所得税费用-840,892.48
净利润840,892.48
综合收益总额840,892.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39,476.0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01,416.45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206,349,617.529,631,354.88215,980,972.40
非流动资产合计6,485,075,663.489,631,354.886,494,707,018.36
资产总计27,044,491,889.509,631,354.8827,054,123,244.38
递延所得税负债8,816,914.378,816,914.37
非流动负债合计2,254,816,996.592,254,816,996.59
负债总计8,590,423,576.478,590,423,576.47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盈余公积1,078,713,423.8920,981.311,078,734,405.20
未分配利润7,262,433,548.283,197,893.097,265,631,441.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1,807,275,548.613,218,874.4011,810,494,423.01
少数股东权益6,646,792,764.426,412,480.486,653,205,244.90
股东权益合计18,454,068,313.039,631,354.8818,463,699,667.9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7,044,491,889.509,631,354.8827,054,123,244.38

(续)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2年度)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所得税费用517,547,075.11-4,686,015.57512,861,059.54
净利润2,199,390,811.724,686,015.572,204,076,827.29
综合收益总额2,463,224,604.154,686,015.572,467,910,619.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558,333,496.511,523,187.821,559,856,684.3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04,891,107.643,162,827.75908,053,935.39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月1日)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210,588,699.264,945,734.08215,534,433.34
非流动资产合计6,899,219,749.754,945,734.086,904,165,483.83
资产总计25,072,835,362.314,945,734.0825,077,781,096.39
递延所得税负债8,126,570.73394.778,126,965.50
非流动负债合计2,097,971,103.38394.772,097,971,498.15
负债总计8,400,334,064.06394.778,400,334,458.83
盈余公积969,637,849.607,063.90969,644,913.50
未分配利润6,343,423,793.241,688,622.686,345,112,415.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0,633,965,371.991,695,686.5810,635,661,058.57
少数股东权益6,038,535,926.263,249,652.736,041,785,578.99
股东权益合计16,672,501,298.254,945,339.3116,677,446,637.5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5,072,835,362.314,945,734.0825,077,781,096.39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

受影响的项目本期上期
期初净资产9,631,354.884,945,339.31
其中:留存收益3,218,874.401,695,686.58
净利润840,892.484,686,015.57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期末净资产10,472,247.369,631,354.88
其中:留存收益3,658,350.433,218,874.40

四、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如涉及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无

本专项说明业经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7日批准对外报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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