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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同仁堂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与调整,是公司遵照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并于2020年6月发布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以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做出的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及于2020年6月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本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做出修订,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与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解释第13号修订了构成业务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方法。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共同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2、财政部于2020年6月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

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可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本公司对于自2020年1月1日起发生的经营租赁的相关租金减让,采用了该会计处理规定中的简化方法,在减免期间或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并放弃相关权利义务时,将相关租金减让计入损益。上述简化方法对本期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6,390,765.53元。本公司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租金减让不适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对于公司遵照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经核查后于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执行财政部文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做出修订,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对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作出会计政策变更,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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