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士柱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057,651.65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805,765.17元,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5,251,886.48元,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89,431,689.17元。
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646,115,8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6,461,158.2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82,970,530.91元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公司监事会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