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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科技关于债权人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4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通知的公告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科技”“上市公司”或“本公司”)拟吸收合并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部件集团”),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东风科技为存续方,将承继及承接零部件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零部件集团将注销法人资格。零部件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被注销,零部件集团的股东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零部件集团的子公司将成为东风科技的子公司。

本公司于2019年 6月 28日召开了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相关议案,并于 2019年6 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东风科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3 号)。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债权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债权通知书的债权人可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本公司将在本次吸收合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对相关债务根据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提前清偿或提

供担保。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债权人如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而影响其债权,有关债权将在到期后由本公司按有关债权文件的约定清偿。

债权人可直接派人到本公司申报债权,也可以邮寄、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具体如下:

1.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00号22层

联系人:天涯、郑明

联系电话:021-62033003-52、53 传真:021-62032133

3. 其他

(1)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2)以邮寄、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的,请在邮件封面、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7月 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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