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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0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2人,监事崔小东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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