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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人福医药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市公司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结果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62号《关于核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向李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次募集资金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9,047,19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9.8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2,794,247.01(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77,205,752.8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2-00005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计划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公司计划将募集配套资金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使用47,522.00万元用于宜昌人福“小容量注射制剂国际标准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剩余部分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利用募集

配套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月31日止,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额为89,664,085.1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2-00024号),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投入时间
小容量注射制剂国际标准生产基地89,664,085.152020年5月1日—2021年1月31日

上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与上市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报告书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四、募集资金置换所履行的必要的审批程序

人福医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2-00024号)。

五、核查结论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人福医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人福医药实施该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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