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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人福医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6

股票代码:600079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二月

公司全体董事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李 杰邓霞飞张小东
周汉生王学海黄 峰
刘林青何其生王学恭

目 录

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 7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 8

(三)股份登记情况 ...... 8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9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9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9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9

(四)发行股份数量、募集金额及相关费用 ...... 9

(五)上市地点 ...... 9

(六)锁定期 ...... 9

(七)发行时间安排 ...... 10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0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0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11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 11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的交易安排 ...... 11

(五)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 ...... 11

(六)认购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 12

(七)本次发行对象适当性说明 ...... 12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 ...... 12

(一)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 12

(二)联席主承销商 ...... 13

(三)发行人律师 ...... 13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 ......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变动情况 ...... 15

(一)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大股东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后的前十大股东情况 ...... 15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15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 16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 16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 16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 16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 16

(六)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 17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8

一、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8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8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0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20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21

发行人律师声明 ...... 22

审计机构声明 ...... 23

验资机构声明 ...... 24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25

一、备查文件 ...... 25

二、备查地点 ...... 25

释 义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书中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人福医药、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79
宜昌人福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李杰、陈小清、徐华斌合计持有的宜昌人福1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配套融资、配套融资上市公司向当代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对方自然人李杰、陈小清、徐华斌、当代集团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标的股东、业绩承诺方自然人李杰、陈小清、徐华斌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当代集团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股份认购协议》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与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
《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与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国金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天风证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君泽君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大信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英文名称Humanwell Healthcare (Group) Co.,Lt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
注册资本135,370.4302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杰
成立日期1993年3月30日
营业期限1993年3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00148505
联系电话86-27-87597232
传真86-27-87596393
公司网站www.humanwell.com.cn
经营范围药品研发;生物技术研发;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的研发、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对医药产业、医疗机构的投资;对医药产业、医疗机构的管理;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组织“三来一补”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020年4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8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8月2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20年10月14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向李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2号),核准本次交易。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1年2月1日,发行对象当代集团已将认购款人民币999,999,999.85元汇入联席主承销商指定银行账户。大信审计已对上述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2-00004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承销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申购资金的实收情况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2021年2月2日,联席主承销商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与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大信审计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2-00005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根据大信验字[2021]第2-00005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净募集资金人民币977,205,752.84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89,047,195.00元,增加资本公积888,158,557.84元。

(三)股份登记情况

2021年2月4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89,047,19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633,071,908股。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当代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首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11.2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353,704,302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4,575,932股为基数,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为1,339,128,37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0元(含税)。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即:1,339,128,370×0.05÷1,353,704,302≈0.04946元/股。因此该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11.23元/股。

(四)发行股份数量、募集金额及相关费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047,19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9.8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22,794,247.01元,净募集资金人民币977,205,752.84元。

(五)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六)锁定期

当代集团在本次发行中获得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若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发行对象的限售期需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当代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七)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1日2021年1月28日(周四)1、向证监会报备发行启动文件,启动本次发行; 2、向发行对象发送《缴款通知书》。
T日2021年1月29日(周五)发行期首日
T+1日2021年2月1日(周一)发行对象缴款(当日17:00截止)。
T+2日2021年2月2日(周二)联席主承销商账户验资; 联席主承销商扣除承销费用后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账户。
T+3日2021年2月3日(周三)发行人账户验资。 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会计师和律师出具相关文件。
T+4日2021年2月4日(周四)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总结材料。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新增股份登记申请
向上交所提交本次新增股份上市申请材料
L日前披露上市公告书等文件
公司名称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8-07-20
注册资本550,00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178068264D
法定代表人周汉生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6号
经营范围对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对医药、文化、教育、体育、房地产及旅游产业的投资;对纺织业及采矿业的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生物、化工、化学、医学、计算机和软硬件技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按其执行);计算机和软硬件设备的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矿及非金属矿的销售;重油、润滑油、石油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的销售;燃料油(不含闪点在60度以下的燃料油)、沥青、混合芳烃的批发零售;危化品(液化石油气(限作为工业原料用,不含城镇燃气)、汽油、柴油、煤油、甲醇汽油、甲醇、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原油、石脑油、MTBE、石油醚、异辛烷)的票面经营(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货物的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1、本公司资产、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认购人福医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实力,用于认购人福医药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认购资金来源真实、合法、合规。

2、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人福医药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六)认购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当代集团为一般法人并承诺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认购,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

(七)本次发行对象适当性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保守型(C1)、谨慎型(C2)、稳健型(C3)、积极型(C4)、激进型(C5)。本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中风险等级(R4),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稳健型(C4)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

根据当代集团出具的《投资者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揭示书及投资者确认函》、《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版)》及相关资料,经联席主承销商核查,当代集团为专业投资者,其参与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17层

电话:010-85142899传真:010-85142828项目主办人:刘源、杨济麟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磊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大厦A座37/38层电话:027-87610023传真:027-87610005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李云波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89号金宝大厦11层电话:010-66523388传真:010-66523399经办律师:刘文华、姜雪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胡咏华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电话:010-82330558传真:010-82327668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文娟、刘红平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0年11月5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96,079,11425.65%
2李杰96,948,8046.28%
3陈小清77,642,0725.03%
4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65,000,0004.21%
5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46,577,4333.02%
6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2,592,3002.76%
7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0,595,2812.63%
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组合32,041,1992.08%
9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3,539,0351.52%
10徐华斌22,635,0491.47%
合计843,650,28754.64%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5,126,30929.71%
2李杰96,948,8045.94%
3陈小清77,642,0724.75%
4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73,800,0004.52%
5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56,274,9693.45%
6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2,592,3002.61%
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7,062,2122.27%
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组合35,744,3992.19%
9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6,619,5251.63%
10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3,539,0351.44%
合计955,349,62558.50%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为89,047,195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发行前发行数量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90,320,41112.33%89,047,195279,367,60617.11%
无限售条件流动股1,353,704,30287.67%--1,353,704,30282.89%
合计1,544,024,713100.00%89,047,1951,633,071,908100.00%

续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报备义务。

(六)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新增关联交易,亦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一)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定价和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本次发行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已履行完本次发行的全部法定批准、核准和许可程序;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冉 云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 源 杨济麟

财务顾问协办人:

王 喆 王 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已对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不存在矛盾。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因所引用法律意见的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李云波

经办律师:

刘文华 姜 雪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大信审字[2020]第2-01360号审计报告及大信阅字[2020]第2-00006号审阅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咏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张文娟

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红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大信验字[2021]第2-00004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2-00005号《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上述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咏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张文娟

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红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向李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2号);

2、国金证券、天风证券出具的《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3、发行人律师君泽君出具的《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

4、大信审计出具的大信验字[2021]第2-00004号《验资报告》及大信验字[2021]第2-00005号《验资报告》;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6、《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下列地点、报纸或网址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1、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吴文静

联系电话:027-87597232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

2、指定信息披露网址

www.sse.com.cn

(本页无正文,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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