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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5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弥勒磷电”)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控股子公司云南弥勒雷打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雷打滩水电”)为弥勒磷电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已实际为弥勒磷电提供的担保余额累计为人民币13,038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弥勒磷电的少数股东源源创新根据其在弥勒磷电的股东权益提供相应比例的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发生。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12月23日,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雷打滩水电对控股子公司弥勒磷电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雷打滩水电(公司持有雷打滩水电55%的股权,弥勒市源源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源创新”)持有雷打滩水电45%的股权)对控股子公司弥勒磷电(公司持有弥勒磷电55%的股权,源源创新持有弥勒磷电45%的股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一年期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9名董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本次为弥勒磷电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情况

1、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弥勒雷打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云南省弥勒市

法定代表人:江永康

主营业务:水力发电、售电。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雷打滩水电总资产为52,317.04万元,总负债为7,503.47万元,股东权益为44,813.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34%,实现营业收入为10,126.55万元,实现净利润为4,269.78万元。(已经审计)

截止2020年9月30日,雷打滩水电总资产为41,821.50万元,总负债为10,791.29万元,股东权益为31,030.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80%,实现营业收入为4,825.18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216.63万元。(未经审计)

2、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云南省弥勒市

法定代表人:江永康

主营业务:黄磷及磷化工系列产品生产销售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弥勒磷电总资产为110,940.70万元,总负债为58,715.73万元,股东权益为52,224.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93%,实现营业收入为100,468.96万元,实现净利润为8,334.39万元。(已经审计)

截止2020年9月30日,弥勒磷电总资产为95,093.77万元,总负债为47,976.70万元,股东权益为47,117.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45%,实现营业收入为66,859.26万元,实现净利润为4,892.10万元。(未经审计)

雷打滩水电和弥勒磷电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源源创新与公司、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雷打滩水电对控股子公司弥勒磷电提供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协议签署的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弥勒磷电已与相关银行就担保融资事项主要条款基本达成一致,但尚未签署《保证合同》等协议,尚需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且其他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将于近日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弥勒磷电和雷打滩水电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弥勒磷电为公司黄磷原料生产基地,雷打滩水电为其提供电力供应,两公司产业配套紧密,协同效应较强。公司对被担保方弥勒磷电具有实质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雷打滩水电对弥勒磷电提供担保,主

要是为了支持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其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所需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弥勒磷电少数股东源源创新根据其在弥勒磷电的股东权益提供相应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雷打滩水电对控股子公司弥勒磷电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斌、宋超、王凌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弥勒磷电和雷打滩水电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弥勒磷电为公司黄磷原料生产基地,雷打滩水电为弥勒磷电的提供电力供应,两公司产业配套紧密,协同效应较强。弥勒磷电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雷打滩水电对弥勒磷电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弥勒磷电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其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所需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弥勒磷电具有充分的控制力,并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同时弥勒磷电少数股东源源创新根据其在弥勒磷电的股东权益提供相应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担保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上,同意上述公司控股子公司雷打滩水电对控股子公司弥勒磷电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4,995.48万元(含本次担保5,000万元),全部为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7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雷打滩水电、弥勒磷电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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