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第二大股东江阴汉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盈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107,921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截止本公告日,汉盈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06,107,921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01%(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发布的公告,编号:2018-017);汉盈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冻结数量为0股。
2020年9月24日,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汉盈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经全部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冻股份的原冻结情况
2020年7月17日,汉盈投资所持公司95,45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5)。
二、本次股份解冻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江阴汉盈投资有限公司 |
冻结申请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本次解冻股份 | 95,45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89.96%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4.41% |
解冻时间 | 2020年9月23日 |
持股数量 | 106,107,921 |
持股比例 | 16.01%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 0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