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2月15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其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在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无锡青山绿色建筑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山水绿建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无锡青山绿色建筑有限公司51%股权。本次关联交易以2022年8月31日作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根据康欣新材聘任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无锡青山绿色建筑有限公司51%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2】第564号)报告,截止2022年8月31日,青山绿建股东全部权益值为10,207.35万元。鉴于本次交易还需履行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及相关评估备案程序。经交易双方初步协商,青山绿建51%股权的预估交易价格不高于5,500万元人民币。待上述批准及相关评估备案程序全部履行完成后,交易双方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项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本次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邵建东先生、邓昱先生、孟娟女士、吴佳蓉女士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