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1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内容如下。《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序号 |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1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4,264,129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4,543,367元。 |
22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34,264,129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34,264,129股,全部为内资股股东持有。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344,543,367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44,543,367股。 |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