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转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16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李洁的通知:
因保理业务需要,李洁先生将其质押给无锡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69,769,968股解除质押,而后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43,596,731质押给无锡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3,991,67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99%;李洁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7,818,43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46%。李洁家族成员郭志先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5,142,25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6%;郭志先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113,33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98%。李洁家族成员周晓璐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1,287,12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9%。上述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0,421,05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54%,合计质押107,931,775股,占李洁家族持股比例的71.75%,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44%。
公司股东李洁家族资信状况良好,此次转质押为保理业务的担保措施,不设置平仓线及预警线,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
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