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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2020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公司代码:600076 公司简称:康欣新材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康欣新材600076青鸟华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牟儆
电话0712-8102866
办公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特一号
电子信箱zqbir@hbkangxin.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7,148,541,211.346,588,652,863.898.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60,499,963.574,113,651,023.99-1.29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934,080.5591,524,554.00-268.19
营业收入449,431,167.641,057,773,031.80-57.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51,060.42259,605,351.83-120.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257,795.66255,531,377.93-120.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06.70减少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25-1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25-120.00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7,20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9.98206,623,3470
李洁境内自然人11.99123,991,6750质押123,991,675
郭志先境内自然人1.4615,142,2580质押10,113,337
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112,549,9000
周晓璐境内自然人1.0911,287,1220
陈业华境内自然人0.899,172,6010
包仕高境内自然人0.767,841,4150
彭金红境内自然人0.676,902,8130
许自海境内自然人0.636,510,6910
刘健境内自然人0.586,029,6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李洁,郭志先,周晓璐是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8康欣011506562018年9月19日2023年9月20日99,670,427.368.0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资产负债率42.5336.82
本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3812.84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并逐步全球化,公司遭遇上市以来的最大考验,各

业务板块均受到疫情冲击,产销量大幅波动。面对严峻形势,公司多措并举,在统筹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组织生产经营,力争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得益于公司长年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员工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因此,康欣科技公司员工在2020年初的疫情大流行期间,都能自觉做好健康防护,安全度过危险期,无一人感染,全体以健康的身心投入到复工复产第一线。生产经营 有序进行2020年上半年,年度生产计划因疫情影响进行了调整,超额完成了公司生产月计划安排;设备部继续着力设备改造,提升了烘房烘干效率约20%;对压机主油缸进油管道进行改造,降低液压油耗;质控部对生产工艺提出了优化建议,对生产过程加强了监控力度,2020年上半年各项质量指标均有明显提高,产品板面平整度、光洁度改善明显,一检合格率比去年提升了1.71%;上半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无一起批量性质量事故。公司定期组织质量专题分析会,总结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方式,有效促进生产现场管理优化,确保产品质量稳步提升;积极开展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月进行设备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多处,2020年上半年设备部无工伤事故,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提出了“每位职工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管理理念,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列入到各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中,要求各部门结合部门实际工作情况优化培训内容、严肃培训纪律,每月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综合部对各部门此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安全教育工作常态化、标准化管理。销售工作 逆流而上2020年上半年,公司主营集装箱底板业务受此前中美贸易摩擦以及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销量、单价都有一定幅度的波动,业务收入下降;民用板市场同样受疫情影响,消费者消费意愿不强烈,市场需求收缩,导致民用板销售未能达到预期。国内外疫情的持续发展、导致人员、物资流动都受到限制,给销售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公司销售部克服种种困难,维持了订单规模,保证了产品的顺利发售,为康欣的品牌形象维护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在集装箱板材领域仍保持着较为明显的优势。公司主要生产线位于湖北汉川,紧邻疫情爆发的核心地区,今年4月中旬之前因疫情导致物流严重受限,此时长期累积下来的友好客商关系发挥了作用,客户同意将近4万立方米的箱板订单延后交货,以减少我司的损失。一些急需湖北工厂交货的订单,经过友好协商,同意使用我司嘉善分公司的其他产品进行替代。目前,我司箱板客户比较稳定,对公司的支持力度也一如既往,订单量在行业中名列前茅。经过前一段时间疫情的考验,公司巩固了与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增强了对行业复苏的预期,为今后与客户的良好合作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产品研发 马不停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公司技术中心在开局不利的2020年,持续发力:完成了2项专利的资料编写工作和申报工作,获批实用新型专利2项;继续开展对《实木复合地板用定向结构板基材的研发》等5项研发项目的研发工作;《结构用多元结构胶合剂的研发》、《竹木定向结构复合材料开发应用的研究》等6项研发项目的立项、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与此同时,技术中心还开展了对木结构用定向结构板(HOSB)的蠕变性能测试工作、对COSB定向结构板优化研发工作、对表芯层铺装比例、胶量等重要参数进行调整和试制检测的工作。优化后的COSB基材能满足高等级箱板的强度要求,为今后批量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持。此外,技术中心进行了多种7.26T多层、COSB、竹木结构箱板的工艺试制工作,取得了部分阶段性成果,配合完成耐磨覆膜箱板的新产品试制及检测工作,完成耐磨性能参数的内控标准的制定,为公司耐磨集装箱底板新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提供了保障。林业板块 稳步推进储备林项目建设是科技公司2020年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总经理亲自挂帅,造林工程项目管理部统一部署,上下齐心协力,组成三个专班分别深入到竹溪、麻城、广水三个县市的山林基地,

抓季节抢时间和民工一起奋战,完成抚育造林3.5万亩,栽植树苗1024万株,达到了储备林项目规划面积90%的任务,通过了省农发行、审计等相关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此外,苗地管理常抓不懈,特别针对今年雨水多的情况,根据基地有的苗地地势低的状况,公司主动适时安排了一次清沟滤水,做到小雨能滤,大雨能排;6月中下旬以来,连降大雨,永安等苗地发生大面积淹水灾害,公司及时应对,封闸堵口,配合当地大型泵站日夜抢险,加班加点排干渍水,不致造成苗木损害。根据全年工作计划的安排,公司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扎实推进木材采伐工作,上半年抓紧湖北境内相关基地采伐工作的收尾工作。其他基地的木材采伐施工也按计划启动。另依照经营管理方案的要求,向湖北省、陕西省林业局同时申报了山林十四五期间木材采伐计划单列的指标。降本增效 改善结构2020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发挥主体信用优势和股东增信支持,积极降低融资成本,调整债务结构,优化融资渠道,在降本增效方面取得了较好的进展。公司通过与国内主流评级机构进行了对接沟通,于今年4月被上海新世纪授予AA主体信用等级,展望稳定,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金融市场的信用水平,也为其拓展直接融资产品打下坚实基础。受疫情影响,公司今年以来加大对接各类金融机构,积极申请低成本政策性贷款,上半年,公司获得了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信银行、南洋商业银行等的专项防疫授信,有效帮助公司顺利开展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本公司在编制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新收入准则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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