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司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郭志先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以持有的部分专利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融资期限为3年。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8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