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12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
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向证监会申报了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康欣新材字【2018】15号),并于2018年12月14日取得第182074号《接收凭证》,于2018年12月20日取得第182074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并于2019年1月18日取得第182074号《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9年4月22日取得第182074号《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由于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李洁家族拟向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转让不低于公司总股本6%的股份,经进一步论证,拟通过表决权放弃等合法合规方式,将其持有的部分股票表决权放弃,如交易完成,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已于2019年7月1日公告相关事项)。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变更融资方式,因此申请撤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