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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公司代码:600072 公司简称:中船科技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控制环境:对公司治理机制、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进行评价;

(2)风险评估:对内部控制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控制进行评价;

(3)控制活动:对重要管理活动和业务活动进行评价。具体包括:三重一大、全面预算、财务报告、资金活动、担保业务、税务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质量成本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生产管理、业务外包、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对外投资;

(4)信息沟通:对公司信息传递、信息系统进行评价;

(5)内部监督:对公司反舞弊体系、内部监察、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部审计进行评价。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战略风险。主要包括:国内外政策法规风险、战略决策风险、投资决策风险、产业结构风险、业务合作伙伴风险、成长性(扩张及新业务开拓)风险;

(2)市场风险。主要包括:竞争风险、市场供求风险、价格风险、汇利率风险、行业前景风险、客户风险、供应商风险;

(3)运营风险。主要包括:产品价格风险、原材料成本风险、行业内竞争风险、客户及供应商信用风险、销售风险、采购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自然灾害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产品质量风险、附属企业管理风险;

(4)财务风险。主要包括:现金流风险、成本费用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资金流动风险、担保风险、财务报告风险;

(5)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同管理风险、法律纠纷风险、合规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及其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10%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错报<利润总额的5%
股东权益潜在错报错报≥股东权益总额的1%股东权益总额的0.5%≤错报<股东权益总额的1%错报<股东权益总额的0.5%

说明:

上述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的可能性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治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第二,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潜在错报金额根据潜在错报率和相应会计科目同向累计发生额计算,潜在错报率根据错报样本数量和抽取样本总量确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损失金额≥股东权益总额的0.5%股东权益总额的0.1%≤损失金额<股东权益总额的0.5%损失金额<股东权益总额的0.1%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 抽样测试中,计算缺陷数的比例或未执行控制点的比例超过20%; ? 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 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 被媒体曝负面新闻,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 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内,并未加以改正
重要缺陷发生其他情形或发生上述情形虽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但对公司产生重要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除上述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本报告期内发现一般缺陷5个,缺陷性质及类型、整改情况具体如下:

缺陷1:

(1)缺陷性质及影响

公司本部对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现场检查频率较低,不易及时发现其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缺陷类型:执行缺陷

(2)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

严格按照子公司管理规定,加强对各子公司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3)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是缺陷2:

(1)缺陷性质及影响

实体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船九院)2019年采购方式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采购外,还存在业主方指定和合作谈判的方式,现有采购制度《九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九设司营规字〔2017〕55号)已不满足公司日常采购需求

缺陷类型:设计缺陷

(2)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

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对采购制度进行修订,明确采购方式

(3)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是缺陷3:

(1)缺陷性质及影响

实体公司(中船九院子公司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用金管理不到位。一是公司未建立备用金管理制度;二是公司未明确备用金追讨机制,存在备用金长期占用的情况

缺陷类型:设计缺陷

(2)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

建立并完善备用金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对备用金的追讨力度。预计2020年上半年完成

(3)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否缺陷4:

(1)缺陷性质及影响

实体公司(中船九院子公司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职责分工没有严格落实制度要求,没有有效落实部门资产管理员,以配合综合管理部完成各自部门固定资产盘点、处置等日常工

缺陷类型:执行缺陷

(2)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

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落实制度要求,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高效运作

(3)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是缺陷5:

(1)缺陷性质及影响

实体公司(中船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主要是部分合同无签订日期;存在先签订采购合同后补办采购流程审批的情况

缺陷类型:执行缺陷

(2)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

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加强采购人员对采购管理制度学习,避免先签订合同后补办审批的情况

(3)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周辉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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