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近期收到各类政府补助9笔,共计221.48万元(不含以前年度政府补助由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未经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单位 名称 | 补贴时间 | 补贴项目 | 补贴 金额 (万元) | 补助依据 | 备注 |
1 | 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2020.08 | 2020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 20 | 上饶市科学技术局饶科发【2020】37号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 | 2020.09 | 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165 | 江西省财政厅赣财建指【2020】89号 | ||
3 | 协益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 2020.07 | 2020年度第一批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认定培育奖励) | 15 | 苏州市吴江区吴科【2020】32号 | |
4 | 2020.07 | 2019年度吴江经济技术开服企业高质量发展等经济工作先进奖励 | 5 | 吴开经发[2020]10号 | ||
5 | 2020.07 | 2019年度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奖励经费 | 10 | 吴开科【2020】5号 | ||
6 | 单笔3万元以下补贴(共计4笔) | 6.48 | / | |||
合计 | 221.48 | / | / |
注: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协益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221.48万元应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上述财政补贴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