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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银鸽:银鸽投资关于管理人发布《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银鸽投资等七家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3

公告编号:临2021-033证券代码:400094 证券简称:退市银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管理人发布《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银鸽投资等七家

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16日,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投资”或“公司”)收到管理人拟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银鸽投资等七家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1年3月23日、2021年6月17日依法裁定银鸽投资、漯河银鸽特种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特种纸”)、漯河银鸽至臻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至臻”)、河南银鸽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工贸”)、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道理生物”)、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生活纸”)、漯河银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再生资源”)等七家公司(以下合称“银鸽投资等七家公司”或“目标公司”)破产重整。

为推进目标公司的重整工作,实现企业经营价值的最大化,公开、公平、公正引入重整投资人并受各方监督,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公司概况

详见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银鸽投资等七家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二、招募目的

公告编号:临2021-033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完成目标公司重整,借助重整投资人在管理、资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有效整合目标公司的现有资源与产业相关资源,优化目标公司的治理结构及资产负债结构,整体化解债务风险,最终打造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的公司,以保障债权人、职工等的合法权益。

三、招募须知和条件

(一)重整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本公告中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

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二)招募条件

1.重整投资人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强的社

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重整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违

法行为。

3.重整投资人的组织机构、内控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

4.重整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重整

投资人需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重整投资人应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确保目标公司重整再生以及重整后生

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6.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重整投资人应

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7.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遴选。

8.重整投资人需缴纳相应的报名保证金。

重整投资人应服从管理人关于重整流程的安排,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工作。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编号:临2021-033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五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17:00前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盖章版扫描件)至管理人邮箱。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现场/邮寄报名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6号银鸽集团8楼801

办公室

(2)管理人邮箱:henanyingeshenbao@163.com

(3)联系人:付瑶 18641606366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

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投资人联合参与遴选的,均需提供简介并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同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需约定互相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

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意向重整投资人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存续期间已经过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提供控股股东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另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背景情况说明;

(4)盖章版保密函;

(5)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6)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的文件材料。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保证金缴纳与确认报名成功

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形式审查过程中,管理人认为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限期补正。

公告编号:临2021-033在形式审查通过后管理人将向意向重整投资人发出缴纳保证金通知。在管理人发出通知之时起3个工作日内,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并向管理人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撤回报名。管理人在收到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在经查验确认后将向意向重整投资人发出报名成功确认函。

(三)尽职调查阶段

报名成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根据需要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协调目标公司积极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资方案阶段

报名成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投资结构及资金来源、偿债方案、报价依据、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过渡期安排、其他保障措施等,具体以投资方案提交阶段管理人通知的内容为准。该阶段的方案提交管理人可以通过一次或多次进行。

(五)遴选及签署协议阶段

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并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六)保证金退还

管理人将在公布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未获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全额退还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本金(不计算任何利息、资金占用费等)。中选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算任何利息、资金占用费等)。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1-03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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