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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银鸽:关于涉及诉讼暨进展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8

证券代码:400094 证券简称:退市银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暨进展情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涉及诉讼新增金额:21.30万元(不含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由于案件尚未执行,目前无法判断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法院相关诉讼文件,公司新增一起诉讼案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诉讼案件基本情况表

序号案件编号起诉方被起诉方案由涉及金额(万元)案件阶段

(2020)豫1104执1505号

扬州斯美特泵业有限公司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21.30

申请强制执行注:涉及金额不含利息。

二、涉及诉讼案件的情况说明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扬州斯美特泵业有限公司

被告: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的请求及进展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扬州斯美特泵业有限公司对公司提起诉讼。

截止目前,扬州斯美特泵业有限公司已向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已披露涉诉案件进展情况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原告”)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25)。近日,公司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0)豫01民初1176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1、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38亿元,并支付截至

2020年9月10日的利息、罚息、复利3,461,730元,2020年9月11日起的利息及罚息、复利按《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展期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支付至本息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2、原告就上述第一项确定债权对公司质押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7049619

股的股权(编号为201712113100002)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被告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确定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被告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案件尚未执行,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发布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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