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1月13日,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如下:
2018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均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过程中尽职尽责,审计人员专业素质过硬,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提供了建议。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为1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有关资料,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