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于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获得各项政府补助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1 | 开拓市场补贴 | 701.50 | 与收益相关 |
2 | 科研项目补贴 | 688.24 | 与收益相关/与资产相关 |
3 | 暂时性生产经营补贴 | 510.72 | 与资产相关 |
4 | 产业扶持补贴 | 500.00 | 与收益相关 |
5 | 人才奖励 | 248.08 | 与收益相关 |
6 | 专利产品奖励 | 148.66 | 与收益相关 |
7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14.57 | 与收益相关 |
8 | 其他 | 101.84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3,013.61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9月与收益相关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814.65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78.75万元;与资产相关的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1,120.21万元。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影响公司7-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1.79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利
润产生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