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于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获得各项政府补助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1 | 暂时性生产经营补贴 | 15,838.70 | 与资产相关 |
2 | 产业扶持补贴 | 15,171.40 | 与收益相关 |
3 | 科研项目补贴 | 1,520.22 | 与收益相关/与资产相关 |
4 | 开拓市场补贴 | 1.30 | 与收益相关 |
5 | 专利产品奖励 | 0.60 | 与收益相关 |
6 | 研发费用补贴 | 365.00 | 与收益相关 |
7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38.34 | 与收益相关 |
8 | 其他 | 350.71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33,386.26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6月与收益相关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6,027.35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1,330.95万元;与资产相关的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16,027.97万元。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影响公司4-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15.30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利
润产生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