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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海信视像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6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为 222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51.3万股,授予价格为8.295元人民币/股。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计划的222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

4、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

5、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确定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15 日。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股票数量的调整,同意公司确定 2021 年 7 月 15日为授予日,以8.295元人民币/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2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151.3万股限制性股票。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 年 7 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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