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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越龙山:关于沈永和酒厂拆迁房屋征收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5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永和酒厂拆迁房屋征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沈永和酒厂拆迁房屋征收情况概述

经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东湖街道办事处签署<越城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 >的议案》。由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湖街道”)作为征收实施单位,对公司坐落昌安门外七眼桥的沈永和酒厂房屋及附属物以货币补偿方式进行拆迁和搬迁补偿,补偿款总额为740279373.36 元。详见公司临2023-017《古越龙山关于公司与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办事处签署《 越城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 》的公告。

二、房屋征收进展情况

鉴于绍兴市越城区则水牌路二期建设工程需要,沈永和酒厂先期征收区域已于近期腾空移交,其余征收区域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腾空移交。

三、拆迁及房屋征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征收拆迁涉及的绍兴市越城区昌安门外七眼桥沈永和酒厂,该厂区生产经营拟逐步搬迁至位于越城区马山镇宣港村的黄酒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生产厂区,预计于2023年年底投产,以及越城区育贤东路的酿酒一厂,进行新旧产能合并工作,确保拆迁期间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四、本次拆迁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已收到东湖街道预先支付的征收补偿款3.5亿元,经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鉴于沈永和酒厂已有部分区域腾空移交,预计1.9亿元将计入2023年度税后收益,整体拆迁完成后公司将获得税后总收益约4.5亿元。上述拆迁事项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及现金流带来积极影响,具体金额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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