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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关于2020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6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远期外汇交易受托方:商业银行及其它机构

● 远期外汇交易金额: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一)基本情况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公司将积极把握机遇开展境外业务布局,做实境外业务平台,扩大进出口业务的规模。

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公司按年度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申请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授权额度,并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2020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在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公司在银行和其它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业务、期权业务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及其它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向银行及其它机构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又卖出同种

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又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期权业务是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与银行签署相关远期外汇交易协议,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5%。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远期外汇交易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2020年度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协议对方为商业银行和其它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远期外汇交易的业务范围

远期外汇交易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等主要结算币种。

远期外汇交易基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一定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选择合适的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金额:预计2020年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25%,交割期限与进出口收付汇期间相匹配。

预计占用资金:不占用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均无需缴纳保证金。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远期外汇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与银行及其他机构

签订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价格可能与到期时的实际结售汇汇率有一定差距,造成汇兑损失。

2、付款、收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及收款的金额及期间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或违约,造成公司已办理远期外汇交易的收付款业务预测不准,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展期、违约交割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会根据与银行及其它机构签订的远期结售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锁定我司成本。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高度重视对进出口合同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3、公司已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进出口业务状况,针对进出口业务涉及到的结算货币,以一定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选择合适的远期外汇交易,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而且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不占用资金,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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