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关于与易大宗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易大宗签署合作协议,通过设立贸易合资公司和组建物流合资公司的形式,开展蒙古焦煤、电煤业务和内贸焦煤、电煤业务的大宗贸易合作和配套物流领域合作。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9-038号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与易大宗合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易大宗分别在厦门和新加坡设立贸易合资公司,厦门贸易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51%,新加坡贸易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新加坡元,公司持股51%。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9-038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