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之专项核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或“公司”)配股的保荐机构,负责对厦门象屿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03号文《关于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厦门象屿共向原股东配售286,959,844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045.50万元,扣除各项费用人民币1,237.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808.39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兴业证券于 2017年12月28日汇入厦门象屿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出具的“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76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次配股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厦门象屿按照相关规定,2017年12月与兴业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分别签订《公开发行配售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厦门象屿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6,508.96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0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27,299.4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厦门象屿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127,299.4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元。
综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厦门象屿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73,808.39万元,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经核查,公司2018年度未发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2018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2018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 2018年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者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2018年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资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18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2018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核查,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厦门象屿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下无正文)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738,083,937.6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72,993,954.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38,083,937.6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38,083,937.61 | 1,738,083,937.61 | 不适用 | 1,272,993,954.89 | 1,738,083,937.6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738,083,937.61 | 1,738,083,937.61 | 不适用 | 1,272,993,954.89 | 1,738,083,937.6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 |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未明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