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前认可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相关事项作出如下事前认可:
我们认为,上述议案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市场行为,所有交易价格均为市场价格。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据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郭云沛 史录文 祝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