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公司
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资金融通和信用支持,可以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满足业务需要。公司在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取得比其他金融机构更为优惠的费率,降低财务费用。
三、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合理、合法的
经济行为,交易价格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的审议结果,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晓良 史录文 祝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