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版)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万东医疗股票代码:600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集中登记地)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2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新增
报告签署日期:2020年12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4
释义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诺铁 | 指 | 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安海通基金 | 指 | 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名称为“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万东医疗、上市公司 | 指 |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55)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上海诺铁(代中安海通基金)拟受让万东医疗5%股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 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集中登记地) |
法定代表人 | 刘振华 |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 P1030564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000万元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0MA1G804R3T |
成立日期 | 2015年10月15日 |
经营期限 | 2015年10月15日至2045年10月14日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代表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万东医疗5%股份。
2、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为刘振华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刘振华 | 国籍 | 中国 |
性别 | 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无 |
长期居住地 | 上海 | 职务 |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万东医疗企业价值分析及前景的预测,看好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11月11日与俞熔签订了《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俞熔关于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鉴于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受让方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名称为“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相关要求,双方对《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俞熔关于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进行修订,由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安海通基金签署《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俞熔关于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中安海通基金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俞熔所持万东医疗27,041,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
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27,041,000 | 5 |
二、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诺铁与俞熔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当事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俞熔
( 二)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为乙方合法持有的万东医疗(代码:600055)27,041,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上述股票占万东医疗总股本的5%。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标的股票。
(三)股份转让价款及来源
双方同意每股转让价格为【10.68】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288,797,880.00】元整。
甲方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30564),系合肥中安海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甲方具有从事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四)支付安排
在甲乙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并打印标的股份的持有情况、可转让性等证明文件没有任何瑕疵,且标的股票协议转让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文件后的【3】个交易日内,甲方将交易总价的50%支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甲方证券账户的【3】个交易日内,甲方将交易总价剩余的50%支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五)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
乙方应尽一切努力配合办理标的股票由乙方过户至甲方证券账户涉及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标的股票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文件,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等。
乙方应在甲方第一次支付交易总价50%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内,将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甲方证券账户。自过户登记日起,甲方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股份相关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若标的股票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则乙方至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定无法办理标的股票交易过户手续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内,将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价款(交易总价的50%)退还至甲方银行账户。
(六)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签署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甲方公章且乙方签字后生效。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因违背义务、声明、承诺、保证的或怠于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给协议对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无法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标的股票协议转让的合规确认文件,及/或标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无法完成交易过户手续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全额归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交易总价,并按照交易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
三、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的万东医疗27,041,000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被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查阅地点: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刘振华
日期:2020年12月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股票简称 | 万东医疗 | 股票代码 | 60005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集中登记地)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股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变动数量:2704.10万股 变动比例:5.0000%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 2020.12.3 方式:协议转让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刘振华
日期: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