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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旅游关于修订并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9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并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与关联方黄山风景区用电服务公司签署的《用电服务协议》已期满,
并且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上述协议相关服务内容和定价依据需根据公司和黄山景区
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并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董事叶正军、黄世稳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黄山风景区用电服务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成立于 1989 年 12 月 13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00151619505L(1-1),注
册资本 3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何申扬;注册及办公地址:黄山风景区逍遥亭;经
营范围:水力发电;电力、电气类材料销售、电气安装。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用电服务协议(2017 年修订)》
    1、主要内容:由原“黄山风景区用电服务公司承担本公司在景区所属企业的用
电、电力设施维护、辖区路灯安装和维护、用电设施建设咨询等相关服务”调整为
“黄山风景区用电服务公司承担并负责向本公司在景区所属企业提供优质用电安全
服务,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完成本公司在景区所属企业用电安全管理过程的业务指导
及技术服务工作”。协议期限为 3 年(2017 年-2019 年)。
    2、相关费用:根据本公司和黄山旅游集团在景区内的实际使用电力情况,本公
司每年承担用电服务公司运营费用的 60%作为获取该服务的费用。上述相关费用由原
“每年不超过 360 万元”调整为“每年不超过 41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的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用电服务协议相关费用定价,是建立在原合同约定的计费标准基础上,根
据黄山景区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黄山风景
区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景区的
统一管理,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用电服务协议(2017 年修订)。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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