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相关事项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是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修订上述相关制度的部分条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修订相关制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在董事会批准后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吴晓根 顾佳丹 高云虎
鲍朔望 童国华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