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期限、规模及价格: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平先生及全体高
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1年8月4日起 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15.06元/股。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
情况,导致无法全部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
近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平先生及公司党委副书记胡在新先生、财务总监周东利先生、副总经理张伟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海先生、纪委书记王全良先生、副总经理孔峻峰先生、副总经理潘志华先生、副总经理刘文生先生、副总经理张艳华女士、副总经理刘颖川先生的书面通知,计划自2021年8月4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平先生及公司党委副书记胡在新先生、财务总监周东利先生、副总经理张伟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海先生、纪委书记王全良先生、副总经理孔峻峰先生、副总经理潘志华先生、副总经理刘文生先生、副总经理张艳华女士、副总经理刘颖川先生。
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披露增持计
划。截至2021年8月4日,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股) | 持有公司股票比例(%) |
1 | 刘平 | 董事长、总经理 | 7,409,642 | 0.0619 |
2 | 胡在新 | 党委副书记 | 832,954 | 0.0070 |
3 | 周东利 | 财务总监 | 552,097 | 0.0046 |
4 | 张伟 | 副总经理 | 477,012 | 0.0040 |
5 | 黄海 | 董事会秘书 | 1,050,697 | 0.0088 |
6 | 王全良 | 纪委书记 | 0 | 0 |
7 | 孔峻峰 | 副总经理 | 0 | 0 |
8 | 潘志华 | 副总经理 | 269,022 | 0.0022 |
9 | 刘文生 | 副总经理 | 514,925 | 0.0043 |
10 | 张艳华 | 副总经理 | 0 | 0 |
11 | 刘颖川 | 副总经理 | 136,519 | 0.0011 |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行增持。
2、公司董事长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