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3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付俊女士,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明确的可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除因退休、免职、离职等原因丧失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之外,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601名,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748.6400万份,行权价格为7.51元/股。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