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付俊女士,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