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客观反映公司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存货计价及跌价准备计提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234,178.59万元,减少当期归母净利润201,263.40万元。
一、存货跌价准备测试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结合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状况及项目实际销售情况,对所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可变现净值测试。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项目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存货跌价准备测试,厦门保利和光城悦、厦门保利同安新城通福路北项目、厦门保利同安新城通福路南项目、广州保利广钢219项目、广州保利广钢224项目、合肥保利海上明悦、南京保利梅龙湖项目因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需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万元) |
厦门保利和光城悦 | 9,977 |
厦门保利同安新城通福路北项目 | 24,563 |
厦门保利同安新城通福路南项目 | 23,044 |
广州保利广钢219项目 | 38,342 |
广州保利广钢224项目 | 71,376 |
合肥保利海上明悦 | 30,009 |
南京保利梅龙湖项目 | 36,869 |
合计 | 234,179 |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
上述项目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4,178.59万元,减少公司2018年末总资产234,178.59万元,减少2018年度归母净利润201,263.40万元。
四、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