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航集团)是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哈航集团持有本公司163,264,50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7.70%,所持股份属于IPO前及后续增发配股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哈航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总计减持本公司不超过5,835,850股股份,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99001%。其中,采取竞价交易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不减持);采取大宗交易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不减持)。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5%以上第一大股东 | 163,264,502 | 27.70% | IPO前取得:89,450,000股 非公开发行取得:73,814,502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 | 75,350,398 | 12.78% | 一致行动协议 |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38,652,558 | 6.56% | 一致行动协议 | |
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186,952 | 3.25% | 一致行动协议 | |
天津滨江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 | 5,600,000 | 0.95%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合计 | 138,789,908 | 23.54% | —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3,006,300 | 0.51% | 2021/9/2~2021/9/2 | 55.29-55.29 | 不适用 |
天津滨江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 | 29,775,774 | 5.0512% | 2021/2/1~2021/5/27 | 52.04-52.04 | 2021/2/1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 (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不超过:5,835,850股 | 不超过:0.9900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835,850股 大宗交易减持, | 2021/11/3~2022/5/2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及后续增发配股取得的股份 | 自身资金需求 |
不超过:
5,835,85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根据哈航集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其拟通过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其中,采取竞价交易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不减持);采取大宗交易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不减持)。
2、若减持计划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哈航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拟减持股东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本公司证券买卖的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