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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3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航集团)是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哈航集团持有本公司163,264,50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7.70%,所持股份属于IPO前及后续增发配股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哈航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总计减持本公司不超过5,835,850股股份,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99001%。其中,采取竞价交易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不减持);采取大宗交易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不减持)。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5%以上第一大股东163,264,50227.70%IPO前取得:89,450,000股 非公开发行取得:73,814,502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中航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75,350,39812.78%一致行动协议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8,652,5586.56%一致行动协议
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186,9523.25%一致行动协议
天津滨江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5,600,0000.95%同一实际控制人
合计138,789,90823.54%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3,006,3000.51%2021/9/2~2021/9/255.29-55.29不适用
天津滨江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29,775,7745.0512%2021/2/1~2021/5/2752.04-52.042021/2/1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 (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不超过:5,835,850股不超过:0.99001%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835,850股 大宗交易减持,2021/11/3~2022/5/2按市场价格IPO前及后续增发配股取得的股份自身资金需求

不超过:

5,835,85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根据哈航集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其拟通过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其中,采取竞价交易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不减持);采取大宗交易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不减持)。

2、若减持计划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哈航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拟减持股东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本公司证券买卖的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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