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歌华有线:歌华有线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1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1-037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2.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不超过

1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延长一年,即由2022年2月6日延长至2023年2月5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资金来源: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额度:使用不超过1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类型: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五)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2022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5日止。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产品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及资金投向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投资产品存续期,公司将持续跟踪资金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21年9月30日 /2021年1-9月
资产总额15,707,77.3115,713,18.46
负债总额3,031,28.023,012,03.44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676,49.2912,701,15.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4,42.41505,24.75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6,275,34.21万元,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25,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9.92%。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将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不超过1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延长一年,即由2022年2月6日延长至2023年2月5日。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现金管理延期计划表示同意。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